您的位置:中劳网首页 > 资讯 > 劳务资讯 > 正文

开全国先河 网友盛赞河南省率先为农民工立法

日期:2008年12月26日 作者:苑海震 来源:河南日报

点击事实

    河南率先立法保护农民工

    据新华社报道,从4月20日开始,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布《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宣告全国范围内第一部专门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立法”有望浮出水面。报道认为,此次出台保护民工权益办法表明,河南希望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来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心情,同时也寄望以此推动全国范围内早日出台有关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办法。

    据《焦点网谈》得到的最新消息,已经修改了的该办法已上报省政府,待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之后将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为好举措欢呼为农民工高兴

    含泪:为河南省出台的这项举措欢呼叫好!农民工权益应该受到保护,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侵犯。河南省率先立法,不仅能够鼓励农民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同样也树立起河南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决心。

    蓟运河:农民工在城市的建设中,贡献最大,收入最少,生活最苦——他们是靠吃馒头咸菜、睡四处漏风的工棚而讨生活的。在农业大国的农业大省里,这一立法对于上千万的农民工来说,实在是天大的喜讯,我为农民工而高兴。这是你们应有的权利,也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体现省委、省政府执政为民决心

    陈青若:河南省作为一个劳务输出大省,在全国率先立法保护农民工,体现了河南省委、省政府执政为民的决心!

    焦作小李飞刀:这次出台的这个法规说明政府真正把农民工当公民来看待,是切实地为农民工利益着想,为农民工谋福利!关注、保护弱势群体,这是社会的进步。

    行云流水:农民工被称为城市边缘人,许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许多时候连起码的人格尊严都没有。河南这次在全国率先为农民工立法,说明了河南省委、省政府执政为民的决心!值得称道!希望尽快出台,并带动全国为农民工立法工作的开展!

    熊运彬:《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办法》的出台,也是实践十件实事的具体体现,更是数以万计的进城农民工的福音,必将对“三农”发展和城镇化进程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开了全国先河 立法意义深远

    王秋冬:河南省是民工输出大省,也是输入的重要省份。对民工立法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必将产生深远的意义。

    赵民强:翻开宪法,我们会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农民的权益关系到我们国家政权是否巩固、关系到社会是否稳定、关系到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根基是否扎实、关系到我们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

    河南率先立法保护民工符合国情、省情、民情、法情,实为开中国为民工立法之先河,值得其他地方学习与借鉴。    

    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创举

    涛涛不绝:河南率先立法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是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这个头带得好。只有尊重农民工的劳动,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才能构建和谐安定的社会政治局面,有利于全国人民满怀豪情奔小康。

    快乐旅途:早该这样了。农民工是农民,也是工人,都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一部分,他们的利益应该得到和城市居民一样的保护,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看世界:平等对待他们,关注他们的需求。他们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建设和谐社会就需要加大对他们的关注力度。    

    期待做好落实

    拉磨的千里马:立法保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利益毕竟是一件好事。但有些问题往往不是单靠立法就能解决了的。如果是真心想为民办实事,那就必须做好落实。

    小杜:通过立法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真是大快人心!在立法的同时,我们的政府还要考虑到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要让农民工感受到维权并非高不可攀。

    冯志伟:我还是说句老话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立法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

    伏波将军:建议在建立保障民工权益法规的同时,有关部门要设立类似110专线(免费),直接、及时处理各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各种违法案件。    

    呼唤全国立法

    草籽:河南立法,外省还没有立法,出外打工的河南人的合法权益该怎样保护?还不是空欢喜一场,全国人大应尽快制定一部保护农民工法,有法可依才能加快以上问题的根本解决。

    森林来客:农民工们希望出台的《办法》应该增加如下内容:在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件发生时,如果农民工无力支付律师费,有关部门应该给予法律援助,同时,法院也应该减免诉讼费。

    杨贵星:河南是个农民工大省,分散在全国各地。单纯靠河南立法保护,似乎有些单薄。所以,希望全国人大立个“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只有这样,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真正保护。    

    保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国约有1.2亿农民进城务工。河南作为一个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在全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有效地保护进城务工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仅关系到进城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 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起草了《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办法(草案)》,内容主要着眼于解决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面临的突出 问题,如限制农民进城务工,不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克扣和无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报酬,面向进城务工就业人员乱收费,以及不给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基本的社会和劳动保障条件,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不能依法享受义务教育等。

    由于河南省是劳务输出大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立法工作,对有关劳务输入省份开展此类工作也具有启示作用,有利于当地对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河南省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后,引起了兄弟省市一些领导同志的关注,专门指示当地政府法制办与河南省联系,索要相关文件,加快当地的立法步伐。

    相信办法顺利出台后,将为河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和谐中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郑重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劳网”的信息资讯,中劳网及该信息资讯的资料提供者拥有此信息资讯的版权,未经明确书面许可,任何网站和单位禁止转载或使用,违者必究。如需转载,必须与 info@chinalao.com联系获得合法授权。
本文关键字索引:立法 民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新闻来自网上,如有侵权请来电来信告知,我们会立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