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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积极的就业政策文件总汇

日期:2008年12月26日 作者:中劳网 来源: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大措施,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2002年9月,中央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重点围绕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就业政策。2003年8月,中央再一次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专门研究部署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发12号文件,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25个配套政策文件。各地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措施,进一步丰富完善了积极就业政策的内容。目前,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已经开始发挥促进就业的效应,一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和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已经享受到了扶持政策,他们普遍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出台的政策对促进再就业很管用、很实惠,对再就业帮助很大。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掌握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内容和操作办法,我们将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内容,以及2002年以来陆续出台的相关文件和配套政策汇编成《中国积极的就业政策文件总汇》。这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以及各地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谨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和专家表示感谢。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再就业任务依然繁重。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做到领导重视、政策到位、工作扎实,用实践来丰富政策内容、强化政策力度,不断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

 

郑斯林
2004年1月

 

十六大报告有关重要论述(摘录)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摘录)

200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论述(摘录)

第一部分 领导讲话

中央领导讲话

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在京举行 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 温家宝主持并讲话 黄菊作会议总结 曾庆红李长春出席(《人民日报》2003年8月17日)

政治局学习就业政策研究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北京2003年3月29日电)

部领导发言

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在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郑斯林

加快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在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郑斯林

第二部分 政策文件

综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2002年9月30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0号2003年5月12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中宣发[2002]9号2002年10月29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20号2002年11月25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2003年6月19日)

资金管理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2002年12月3日)

财政部关于建立再就业资金统计督查制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3]54号2003年5月22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妥善处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4号2003年9月25日)

税费减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2002年10月17日)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2]72号2002年10月25日)

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综[2003]33号2003年5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2002年12月24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2002年12月27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33号2003年6月19日)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92号2003年8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3]103号2003年8月29日)

小额担保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2]394号2002年12月24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3]70号2003年6月11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发[2003]134号2003年7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2004年3月16日)

企业主辅分离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2002年11月18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3]21号2003年7月4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2003年7月31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分配[2003]46号2003年8月22日)

灵活就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10号2003年5月2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2003年5月30日)

其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抓紧做好再就业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劳社厅明电[2003]9号2003年5月2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18号2003年6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3]65号2003年6月13日)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03]62号2003年6月4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个字[2002]第250号2002年10月15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通知(工商个字[2003]第108号2003年8月26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总工发[2003]16号2003年5月30日)

附录

国务院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国阅[2003]33号2003年5月10日)

国务院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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