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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7年第二季度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

日期:2008年12月26日 作者:河南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来源:河南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一、2007年第二季度全省总体概况(见表1、图1)

  2007年第二季度共收到全省18个地市214家劳动部门所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据。

  第二季度全省进入职业介绍机构登记的各类求职人员有508725人,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664086个,求人倍率约为0.76(求人倍率=需求人数/求职人数)。

  由于本季度为毕业生的毕业高峰期,与上季度相比,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的人数都有所增加。求人倍率与上季度相比则下降了0.06。

表1:2007年第二季度河南省整体供求状况

 

2007年第二季度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人数(人)

508725

——

——

求职人数(人)

664086

——

——

求人倍率

0.77

-0.06

+0.04

  根据全省最具代表性的六个城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郑州、开封、洛阳、新乡、安阳、许昌)分别上报的本地2007年第二季度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所显示的数据,现就我省第二季度的供求总体状况进行分析。

  二、具体供求情况分析

  (一)供求总体情况分析(见表2、图2)

  本季度,六个城市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为149361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各类求职人员约为237198人,求人倍率约为0.63。

  与上季度相比,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都略有所增加。求人倍率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持平。

表2:供求总体情况

 

需求人数(人)

求职人数(人)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 相比变化

本期有效数

149361

237198

0.63

——

——

 
 

 

 

 

 

  2007年第二季度全省六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由于第二季度为高校生的毕业高峰期,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都有所增加。总体而言,本季度各分类的总体结构没有发生变化,劳动力的供给依然大于需求,求人倍率为0.63。

  2、以产业分组的用人需求依然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占需求总量的67.83%;与上季度相比,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上升了3.90个百分点。在第一产业用人需求8554人中,91.20%的用人需求主要集中在安阳市。

  从行业需求看,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的用人需求依然最多,分别占需求总量的22.32%和17.90%;其次为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所占比重分别为9.26%和8.98%。

  3、从用人单位性质看,93.35%的用人需求来自于企业,其中内资企业占79.71%.在内资企业中,主要集中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私营企业。

  4、从职业类别看,求职人员和需求人员的构成结构没有发生变化,依然主要集中在商业和服务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其次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从供求状况对比看,本季度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的求人倍率最高,为0.95。

  5、在所有求职人员中,本季度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64.01%,新成长失业青年居首,占求职总量的27.22%(其中42.79%的求职人员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6、从性别分组的供求对比看,男性的求职人数和需求人数均高于女性,两者的求人倍率都为0.63。

  从年龄分组看,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依然最高,为0.81;

  从文化程度分组看,76.48%的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有明确的要求。总体而言,需求人员和求职人员的结构没有发生变化,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依然位居首位,分别占需求总量和求职总量的35.82%和49.26%;在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中58.88%是对具有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47.89%的求职者也是具有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

  从技术等级或职称分组看,本季度具有中级专业技术等级的人员的求人倍率最高,为2.30;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求人倍率最低,为0.45。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见表3、图3)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情况来看,劳动力就业依然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占67.83%;第一、二产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总需求的5.73%和26.44%。

  与上季度相比,第一、二产业的用人需求所占比重均有所减少,而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则增加了3.90个百分点。

表3: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  业

需求人数

(人)

所占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第一产业

8554

5.73

-0.19

+1.73

第二产业

39498

26.44

-3.71

+0.38

第三产业

101309

67.83

+3.90

-2.11

合   计

149361

100.00

——

——

 

 

  从行业需求情况来看,制造业依然位居需求人员的榜首,其次为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以上四行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需求总量的22.32%、17.90%、9.26%和8.98%,四行业的用人需求合计占本季度需求总量的58.46%。此外,农、林、牧、渔业的用人需求占5.03%。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四大行业的整体用人需求分别下降了2.32和0.32个百分点;本季度农、林、牧渔业的用人需求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1.43和1.14个百分点。

表4: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    业

需求人数

(人)

所占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农、林、牧、渔业

7515

5.03

+1.43

+1.14

采矿业

1218

0.82

-0.78

+0.54

制造业

33335

22.32

-1.80

+3.5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36

0.36

-0.18

-0.37

建筑业

5522

3.7

-0.20

-2.2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742

1.84

+0.16

-0.3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762

2.52

0.20

+0.09

批发和零售业

26740

17.9

-2.35

-0.79

住宿和餐饮业

13416

8.98

+0.70

-0.27

金融业

2012

1.35

+0.62

+0.44

房地产业

6134

4.11

+0.59

-0.5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666

5.13

-0.44

+0.2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484

0.99

-0.14

+0.4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90

2.74

+0.66

+0.1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3830

9.26

+1.13

-0.74

教育

4077

2.73

+0.79

-0.30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919

3.29

+0.66

-0.3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49

1.51

-0.43

-0.59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5708

3.82

+0.33

-0.29

国际组织

2406

1.61

-0.94

+0.27

合计

149361

100

——

——

 

  (三)用人单位需求情况(见表5、图5)

  从用人单位的性质来看,企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为93.35%。其中内资企业占79.7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3%,外商投资企业占1.41%,个体经营企业占10.80%。事业、机关单位的用人需求占0.94%。

  在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劳动力需求中,内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占总需求的79.96%,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私营企业的用人需求较大,需求比重分别为37.24%、11.25%和12.16%;此外,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6.83%,其它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6.36%。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企业的整体用人需求分别下降了0.54和0.45个百分点。

表5: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劳动力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

(人)

所占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企业

139422

93.35

-0.54

-0.45

其中:内资企业

119063

79.71

-2.86

-1.53

        国有企业

4514

3.02

+0.31

-0.44

        集体企业

5691

3.81

-0.04

——

        股份合作企业

2784

1.86

-0.01

+0.55

        联营企业

5990

4.01

-1.23

+1.00

        有限责任公司

55615

37.24

+0.06

+3.56

        股份有限公司

16804

11.25

+1.64

-3.96

        私营企业

18167

12.16

-2.14

-2.05

        其它企业

9498

6.36

-1.45

-0.19

     港、澳、台投资企业

2131

1.43

-0.60

-1.15

     外商投资企业

2100

1.41

+0.07

-0.24

     个体经营

16128

10.8

+2.85

+2.48

事业

1245

0.83

+0.39

-0.31

机关

161

0.11

-0.68

-0.19

其他

8533

5.71

+0.83

0.95

合计

149361

100.00

——

——

 

  (四)分职业供求情况分析(见表6、图6)

  从各类职业需求情况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需求人数最多,占总需求的36.07%;其次为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占总需求的30.24%,二者合计约占需求总量的66.31%。本季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用人需求为14.78%;对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用人需求为9.91%。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二大职业的整体用人需求总量分别下降了3.24和0.65个百分点。

  从求职情况来看,求职人员相对集中的职业依然是商业和服务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所占比重分别为30.09%和27.33%,两者合计约占求职总量的57.42%。其次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方面的求职人员,所占比重分别为18.94%和13.04%。求职人员和需求人员的构成没有发生变化。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二大职业的整体求职人员比重下降了2.88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本季度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的求人倍率最高,为0.95。

表6: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单位负责人

4678

3.13

-0.02

-0.63

9971

4.21

+0.05

-0.90

0.46

——

+0.01

专业技术人员

22083

14.78

+0.41

+2.12

30916

13.04

-0.27

-1.10

0.70

+0.04

+0.15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14804

9.91

+1.82

+1.66

44937

18.94

+3.52

+2.16

0.33

+0.01

+0.03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53868

36.07

-3.73

-2.26

71363

30.09

-2.53

-3.14

0.73

-0.01

+0.03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802

0.54

+0.10

+0.33

815

0.34

-0.02

-0.41

0.95

+0.22

+0.78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45160

30.24

+0.49

-0.64

64837

27.33

-0.35

+2.49

0.68

+0.03

-0.08

其他

7966

5.33

+0.92

-0.58

8995

3.79

+0.27

+1.13

0.86

+0.1

-0.46

无要求

——

——

——

——

5364

2.26

-0.66

-0.22

——

——

——

合    计

149361

100.00

——

——

237198

100.00

——

——

0.63

——

——

 

 

  (六)求职人员分类状况(见表7、图7)

  在本季度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64.01%。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7.22%(其中42.79%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占),就业转失业人员占18.22%,其它失业人员占16.57%。此外在求职人员中,下岗职工占10.17%,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20.98%(本市农村人员的比重占9.32%,外埠人员的比重占11.66%)。

  与上季度相比,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下降了0.67个百分点,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求职人员比重下降了2.82个百分点(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则上升了4.66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求职人员比重下降了0.14个百分点、其它失业人员求职人员比重则上升了2.29个百分点。外来务工人员的整体比重与上季度相比上升了0.03个百分点。

表7: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

(人)

所占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新成长失业青年 

64554

27.22

-2.82

-1.28

   应届高校毕业生

27625

42.79

+4.66

+2.25

就业转失业人员 

43221

18.22

-0.14

-3.16

其他失业人员

44051

18.57

+2.29

+3.16

在业人员

4323

1.82

+0.62

-0.80

下岗职工

24112

10.17

-0.60

-1.83

退休人员

526

0.22

-0.33

-0.86

在学人员

6661

2.81

+0.98

+1.15

本市农村人员

22104

9.32

-1.21

+1.60

外埠人员

27646

11.66

+1.24

+2.03

合计

237198

100.00

——

——

 

  (注:①新成长失业青年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未就业,目前正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初中、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被国家统一分配或单位录用的人员,以及其他初次失业的人员。②就业转失业人员是指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中,从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人员。)

  (七)招聘、应聘条件状况(见表8、图8)

  1. 性别

  从对劳动者的性别需求看,本季度56.48%的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对男性的用人需求依然高于女性。本季度,对男性的用人需求比重为31.63%,对女性的用人需求比重为24.85%。与上季度相比,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性别要求下降8.91个百分点。

  从求职者的性别结构看,男性求职人数依然高于女性,其所占比重分别为55.93%和44.07%。

  从供求结构对比来看,男性和女性的求人倍率相同,为0.63。

表8: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47240

31.63

-4.40

+1.83

132665

55.93

-0.54

+1.97

0.63

+0.01

-0.01

37123

24.85

-4.51

+1.43

104533

44.07

+0.54

-1.97

0.63

-0.01

+0.02

无要求

64998

43.52

+8.91

-3.26

——

——

——

——

——

——

——

合  计

149361

100.00

——

——

237198

100.00

——

——

0.63

——

——

  2. 年龄(见表9、图9)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年龄要求来看,82.09%的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年龄有明确的要求。其中16-34岁之间劳动者依然构成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体需求的61.06%(对16-2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占26.48%,对25-34岁之间劳动力的需求占34.58%)

  与上季度相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下降了4.45个百分点。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求职者同样以年龄在16-34岁之间的人员为主体,所占比重约占求职总数的69.46%。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的人员占38.17%,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1.29%。求职人员的年龄构成与用人需求基本一致。

  与上季度相比,16-34岁之间求职人员比重下降了3.74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最高,为0.81;其它依次为35-44岁年龄组、16-24年龄组和45岁以上年龄组,求人倍率依次为0.63、0.55和0.33。

表9:按年龄分组的劳动力供求信息

年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16-24岁

39550

26.48

+0.52

+2.97

90518

38.17

-1.31

+2.09

0.55

+0.05

+0.03

25-34岁

51643

34.58

-1.83

-2.30

74210

31.29

-2.43

-0.72

0.81

+0.05

-0.02

35-44岁

27242

18.24

-3.37

-0.68

52841

22.26

+1.86

+0.58

0.63

-0.12

-0.03

45岁以上

4172

2.79

+0.22

-0.02

19629

8.28

+1.88

-1.95

0.33

-0.01

0.05

无要求

26754

17.91

+4.45

+0.03

——

——

——

——

——

——

——

合  计

149361

100.00

——

——

237198

100.00

——

——

0.63

——

——

  3. 文化程度(见表10、图10)

  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来看,约76.48%的用人单位对求职人员的文化程度有明确要求。对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最多,占总体需求的35.82%(其中58.88%的用人需求是对具有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的要求)。其次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24.34%;对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16.03%;对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4.31%。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用人单位对求职人员有明确要求的比重分别上升了4.39和3.02个百分点。

  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49.26%的求职者是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占求职人员的将近一半。在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求职者中47.89%是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的求职者。初中及以下、大专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分别为23.26%、22.97%;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4.51%。

  从供求状况对比情况来看,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最高为0.75。

表10: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初中及以下

30362

20.31

-4.03

+0.02

55184

23.26

-5.55

+1.04

0.70

 

-0.04

高中

53497

35.82

+5.55

+5.37

116845

49.26

+10.71

+1.89

0.61

-0.06

+0.04

职高、技校、中专

31501

58.88

-2.58

+0.27

55956

47.89

-9.30

-6.81

0.56

-0.42

-0.22

大专

23946

16.03

+2.57

-1.07

54482

22.97

-2.99

-0.21

0.59

+0.09

-0.04

大学

6416

4.30

+0.29

-1.31

10645

4.49

-2.15

-2.72

0.75

+0.2

+0.1

硕士以上

16

0.01

——

——

42

0.02

-0.02

——

0.55

0.27

0.05

无要求

35124

23.52

-4.39

-3.02

——

——

——

——

——

——

——

合计

149361

100.00

——

——

237198

100.00

——

——

0.63

——

——

 

  4. 技术等级或职称(见表11、图11)

  从用人需求对技术等级要求来看,33.42%的用人需求对具有某种技术等级都有明确的要求,依然主要集中在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所占比重分别为11.59%、7.35%,二者约占需求总量的18.94%。此外,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的需求比重为5.37%,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求比重为3.37%。

  与上季度相比,对具有某种技术等级资格的需求下降了5.22个百分点。

  从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来看,38%的求职者具有某种技术资格等级,依然主要集中在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所占比重分别为13.31%、4.28和5.76%,三者合计为23.35%。

  与上季度相比,具有某种技术等级资格的求职人员上升了3.54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各个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依次为0.97(初级技能)、1.21(中级技能)、1.15(高级技能)、1.22(技师)、0.65(高级技师)、1.22(技术员)、2.30(工程师)、0.45(高级工程师)。

表11:按技术等级或职称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17309

11.59

-3.42

-1.93

31565

13.31

-1.41

+0.35

0.97

-0.05

-0.07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8021

5.37

-0.47

+0.22

10187

4.28

-0.10

-2.74

1.21

-0.01

+0.36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3309

2.22

-0.26

+0.83

4506

1.90

-0.49

-0.59

1.15

+0.07

+0.46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3500

2.34

+0.50

+0.43

4382

1.85

-0.76

+0.04

1.22

+0.39

+0.17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1238

0.83

-0.06

-0.08

5343

2.25

+0.93

+1.47

0.65

-0.15

-0.47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

10975

7.35

-1.70

-3.02

13652

5.76

-1.47

-1.91

1.22

+0.05

-0.02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

5035

3.37

+0.38

-0.47

2673

1.13

-0.51

-2.16

2.30

+0.78

+1.18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

525

0.35

-0.20

-0.21

17836

7.52

+7.35

+7.36

0.45

-1.99

-2.14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

——

——

——

147054

62.00

-3.54

-1.82

——

——

——

无要求

99449

66.58

+5.22

+4.22

——

——

——

——

——

——

——

合    计

149361

100.00

——

——

237198

100.00

——

——

0.63

——

——

 

 

  (八)各城市职业供求情况比较(见表12)

表12.1:需求大于求职的前十个职业

排名

郑州市

开封市

洛阳市

安阳市

新乡市

许昌市

1

力工

餐厅服务员

推销员

餐厅服务员

生产运输简单体力工人

纺纱人员

2

保险业务人员

推销员

机械加工工

推销员

焊工

推销展销人员

3

商品监督和市场管理员

焊工

保险业务员

家政服务

推销员

机械冷加工工

4

清洁工

车工

保育、家庭服务员

缝纫工

车工

餐厅服务员

5

餐厅服务员、厨工

裁剪缝纫工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安

餐厅服务员

机械热加工工

6

机械冷加工工

建筑工程技术员

装饰装修工

保洁员

钳工

治安保卫人员

7

部门经理

家电维修员

治安保卫人员

力工

经济业务人员

体力工人

8

秘书、打字员

木工

美容美发人员

营业员

专业技术人员

保险业务员

9

保育、家庭服务员

浴池服务人员

计算机网络工程师

建筑工

环境卫生人员

机械设备维修工

10

裁剪缝纫工

畜牧业生产人员

销售和营销经理

车工

推销展销人员

平面设计人员

 

表12.2:需求小于求职的前十个职业

排名

郑州市

开封市

洛阳市

安阳市

新乡市

许昌市

1

推销展销人员

话务员

司机

美容师

机动车驾驶员

行政业务人员

2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营业员

秘书

司机

财会人员

营业员、收银员

3

财会人员

行政业务员

财会人员

锅炉工

营业员

机动车驾驶员

4

行政办公人员

财会人员

部门经理及管理人员

包装工

行政办公人员

清洁工

5

普通电力设备检修工电工

力工

话务员

文秘

计算机服务经理

财会人员

6

机动车驾驶员

机修设备装配工

营业员

焊工

部门经理及管理人员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7

治安保卫人员

保管人员

收银员

幼师

保管人员

统计人员

8

保管人员

物业管理

力工

管工

商业服务人员

锅炉操作工

9

健身娱乐场所服务员

秘书

餐饮服务人员

家教

教学人员

保管人员

10

供水供热人员、锅炉工

机动车驾驶员

保管人员

话务员

收银员

检验、计量人员

表12.3 六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对比

 

城市

求人

倍率

第二产业需求

第三产业需求

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郑州

0.50

7.52%

92.37%

力工

3:1

推销展销人员

1:3

保险业务人员

4:1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1:5

商品监督和市场管理员

2:1

财会人员

1:4

开封

0.71

26.86%

71.00%

餐厅服务员

2:1

话务员

1:3

推销员

2:1

营业员

1:2

焊工

2:1

行政业务员

1:4

洛阳

0.55

42.35%

55.73%

推销员

2:1

司机

1:12

机械加工工

2:1

秘书

1:3

保险业务员

2:1

财会人员

1:3

安阳

0.87

26.10%

53.61%

餐厅服务员

1:1

美容师

1:4

推销员

1:1

司机

1:2

家政服务

1:1

锅炉工

1:3

新乡

0.58

42.76%

57.24%

生产运输简单体力工人

1:1

机动车驾驶员

1:6

焊工

2:1

财会人员

1:7

推销员

2:1

营业员

1:1

许昌

0.95

56.52%

51.90%

纺纱人员

2:1

行政业务人员

1:2

推销展销人员

1:1

营业员、收银员

1:2

机械冷加工工

2:1

机动车驾驶员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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